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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确定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将于4月20日至26日开展,活动主题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已连续十一年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宣传周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等19家单位。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积极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举办启动仪式、新闻发布、宣讲、咨询、展览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提高活动影响力;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网 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积极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风貌、新经验、新成就。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的不平凡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各地知识产权工作进展和成绩。 (三)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成绩。 (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 综合运用等方面的典型事例。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探索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大力倡导创新文化,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五、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举办启动仪式、新闻发布、宣讲、咨询、展览等形式,广泛组织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既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提高活动影响力,又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特点,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举办宣传周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19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姚志伟 罗倩 010—62084370 62083445) 附件 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 知识产权局 成员单位: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林草局 中国科协 组委会在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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