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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
3月27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联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中国法院网共同组织的“开庭啦——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槌’全媒体直播”活动正式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本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庭审信息:涉及汽车雨刮器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 开庭时间:2019年3月27日上午9:00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庭审地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 承办人:朱理 审判长:罗东川 审判员:王闯、朱理、徐卓斌、任晓兰 法官助理:廖继博 技术调查官:丁雷 书记员:刘炜 当事人: 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 案情简介: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VALEOSYSTEMESD’ESSUYAGE,以下简称瓦莱奥公司)系第ZL200610160549.2号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瓦莱奥公司于2016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可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陈少强制造、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请求判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陈少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暂计600万元。后瓦莱奥公司申请法院做出部分判决,认定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陈少强构成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此外,瓦莱奥公司还提出了临时行为保全(又称临时禁令)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陈少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部分判决,认定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构成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亦因此未对临时禁令申请作出处理。 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不服上述部分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该判决,改判驳回瓦莱奥公司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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