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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IPF年度“十佳”反垄断律师——江锋涛

作者:admin    时间:2019-04-04

 

江锋涛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股权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微信图片_20190404163123.jpg

个人简介

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商管理

云南大学——文学学士,汉语言文学(国家级文史哲综合素质教育实验班)

2010年12月至今,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2008-2010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上海)/恒丰大成(北京)国际知识产权公司--高级合伙人/律师

 2005-2008年,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高级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组组长/知识产权市场研究组组长/专利业务研究组组长/知识产权信息研究组组长

 2004-2005年,国浩律师集团(昆明)事务所--律师助理/实习律师

 2000-2004年,云南金星法律事务所--律师助理。


个人业绩

江锋涛律师具有十五年以上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自2010年12月10日创立恒都以来,凭借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谈判技巧,江律师携团队帮助客户处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商业诉讼及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了卓越成绩;同时,在资本运作、私募股权投融资、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率团队完成了多宗境内外复杂交易,在业界享有极高美誉。恒都新五年规划中,江律师将继续带领恒都坚持“商业诉讼、知识产权、资本市场”三大领域协同发展的全业务格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实现全国知名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的阶段性目标。


服务客户

江锋涛律师具有十五年以上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自2010年12月10日创立恒都以来,凭借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谈判技巧,江律师携团队帮助客户处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商业诉讼及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了卓越成绩;同时,在资本运作、私募股权投融资、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率团队完成了多宗境内外复杂交易,在业界享有极高美誉。恒都新五年规划中,江律师将继续带领恒都坚持“商业诉讼、知识产权、资本市场”三大领域协同发展的全业务格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实现全国知名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的阶段性目标。

 

江锋涛律师已为中国石化、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北车、华侨城、华为、百度、腾讯、美的、华润、青岛啤酒、农夫山泉、养生堂、伊利乳业、潍柴控股、比亚迪、安琪酵母、仁和集团、美国道康宁、美国金佰利、韩国好丽友、新加坡傲胜等客户提供资本市场、知识产权、商业诉讼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出版书籍

《民商事实务精要与疑难解析》,由江锋涛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

《资本市场实务精要与疑难解析》,由江锋涛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11月。

《知识产权实务精要与疑难解析》,由江锋涛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11月。

《私募投资基金监管规范汇编》,由江锋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7月。

《恒都知识产权案例研究》(第2卷),由冯晓青、江锋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

《知识产权法前沿问题研究》(第三卷),由冯晓青、江锋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1月。

《知识产权法:审判思路与办案技巧》,由袁博、江锋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1日。

《恒都知识产权案例研究》(第1卷),由冯晓青、江锋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


发表文章

《按项目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产品中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载《商法》杂志,2018年3月。

《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与障碍》,载《商法》杂志,2018年2月。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载《商法》杂志,2017年12月/2018年1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问题初探》,载《商法》杂志,2017年11月。

《新政下,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该何去何从?》,载《商法》杂志,2017年10月。

《新三板企业转板IPO监管审核要点》,载《商法》杂志,2017年9月。

《新三板企业申报IPO之审核要点》,载《商法》杂志,2017年7/8月。

《新三板股票发行实务要点》,载《商法》杂志,2017年6月。

《“三类股东”或已常态化过会》,载《商法》杂志,2017年5月。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载《商法》杂志,2017年4月。

《以土地出让收入反哺PPP项目的法律风险》,载《商法》杂志,2017年3月。

《对新三板转板的认识与定位》,载《商法》杂志,2017年2月。

《从法律角度看本轮市场化债转股》,载《商法》杂志,2016年12月/2017年1月。

《重组新规多维度规范借壳上市》,载《商法》杂志,2016年11月。

《上市公司反收购条款设置的法律思考》,载《商法》杂志,2016年10月。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大股东承诺保底收益的法律效力探析》,载《商法》杂志,2016年9月。

《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新规重点条款解读》,载《商法》杂志,2016年7/8月。

《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最新监管思路的再认识》,载《商法》杂志,2016年6月。

《实用新型的材料特征未必不受保护》,载《商法》杂志,2015年10月第6辑第9期。

《对防御商标注册是否应宽容待之?》,载《商法》杂志,2015年9月第6辑第8期。

《法律标准抑或道德标准?》,载《商法》杂志,2015年7/8月第6辑第7期。

《专利先用权中的“制造相同产品”的含义》,载《商法》杂志,2015年6月第6辑第6期。

《权利要求解释中的限制》,载《商法》杂志,2015年5月第6辑第5期。

《论撤三制度中被漠视的商标“禁用权”》,载《商法》杂志,2015年4月第6辑第4期。

《网络证据的认定与公证的注意事项》,载《商法》杂志,2015年3月第6辑第3期。

《胜诉判决:结束,抑或开始?》,载《商法》杂志,2015年2月第6辑第2期。

《论商标确权案件中“利害关系人”范围的界定》,载《商法》杂志,2015年1月第6辑第1期。

《反垄断规制视角下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从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谈起》,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8月6日。

《司法中的驰名商标认定——以备案制度为视点》,载《知识产权战略与实务》(第3辑),法律出版社,

2007年3月。


典型案例

江锋涛律师率领优秀律师团队曾经且正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处理的部分项目/案件具有典型性,甚至成为了审判的新标准。

商业诉讼典型案例

代表某日籍华人处理一起涉及标的额近2亿的仲裁纠纷,并获得了全面支持;

代表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处理涉案金额近2亿元的争议纠纷,获得法院支持,为客户争取最低赔偿额;

代表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处理1.8亿元侵权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案件,一审法院支持我方主张判赔1700万元,二审为我方客户争取到了赔偿额由1740万改判为300万的结果;

代表福建某鞋塑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一审案件,一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了1.25亿元赔偿;

代表某传媒公司对一知名艺人提起了标的额近1亿元的仲裁,且获得了阶段性理想局面;

代表某全球知名网站处理一起标的额高达1亿的涉技术类争议纠纷,案件正在进展中且较为理想;

代表世界500强的美国思科公司处理涉及到标的额超过5000万的融资租赁纠纷,并获得法院支持; 

代表郭某某处理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及侵权纠纷案件,对方撤诉,并为客户争取到调解结果,转让涉案域名给对方,对方支付人民币1450万元;

代表大连传森标的额近1000万元的侵权案件,在一审失利的情况下,二审阶段取得胜诉、逆转了一审的败诉窘境;

代表金佰利国际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法院支持我方观点,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为客户争取到400万元损失赔偿;

代表上海某影业有限公司处理与某明星的演出服务合同纠纷仲裁,获得支付损失补偿150万的理想结果;

代表国内某知名家电企业,在一审判赔95万元的情况下,代理客户二审胜诉、撤销一审判决;

代表铜陵金力铜材有限公司、安徽特力电缆有限公司、安徽成力特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二审案件,为客户争取到了改判连带清偿责任部分结果;

代表黑龙江贝因美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处理委托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再审案件,获得最高院提审;

代表浙江广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再审系列案件,获得最高院提审;

代表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对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案件,最高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代表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处理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执行案件,我方诉求获法院支持,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若干财产;

代表华宸建设集团子周园(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王某处理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再审案件,我方观点得到法院支持,要求中止审查;

代表周某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一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曹某某返还转让款;

代表张某某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一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曹某某返还转让款;

代表王某某处理离婚纠纷一审案件,为客户争取到分割财产的理想结果;

代表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侵权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表北京金盾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二审案件,获得二审法院的支持,提高了赔偿额;

代表北京金盾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案件,获得再审法院支持,驳回对方申请;

代表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处理侵权纠纷民事诉讼,获得二审法院的支持,争取到改判、驳回一审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逆胜结果;

代表兰某某、王某某、谷某某、蓝某1、蓝某2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案件,获得理想的赔偿额;

代表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诉讼,获一审法院支持,一审法院支持我方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

代表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权利纠纷诉讼案件,为客户赢得了二审逆胜,撤销一审判决的结果;

代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权利纠纷诉讼二审案件,为客户争取到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胜诉结果;

代表程某某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我方观点获法院支持,为客户争取到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理想结果;

代表吴某某处理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股权转让协议》)一、二审系列案件,观点均获得法院支持,为客户赢得胜诉结果;

代表养生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养生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法院驳回对方对被告一的起诉;

代表河北世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理执行异议案,获得法院驳回案外人异议请求的判决结果;

代表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案件,为客户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行中;

代表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反垄断-拒绝交易案件,为客户出具意见,获得客户认可;

代表北京出盛世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我方主张获支持,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费用;

代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一审系列案件,争取到了双方和解的理想结果;

代表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案件,一、二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变更名称、消除影响;

代表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案件,再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对方的再审申请;

代表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我方主张获支持,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变更使用现有名称,不得使用“一舟”字样,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代表枣庄市金马自行车车业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案件,实现双方达成和解的理想局面;

代表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处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案件,我方观点获支持,再审法院驳回对方申请;

代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民事纠纷诉讼案件,获一审法院支持,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代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民事纠纷诉讼案件,获一审法院支持,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代表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诉讼一审案件,为客户争取到了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理想结果;

代表邢某某、天津贝迪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处理民事纠纷二审、再审案件,二审及再审法院均支持我方观点,维持原判,驳回对方申请,为客户争取到了胜诉结果;

代表广州市到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理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再审,再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代表宁波天翼石化重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石化)处理侵害商业秘密民事诉讼一审案件,为客户取得了对方撤诉的理想结果;

代表辽宁东祥金店珠宝有限公司处理侵权民事诉讼再审案件,最高院支持我方侵权观点;

代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商业诋毁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我方观点获最高院支持,最高院提审并中止原裁定执行;

代表泰格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恶意提起诉讼损害责任诉讼案件,观点获得法院支持,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代表洛阳智达石化工程有限工业工程公司处理权属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已成功无效对方关联专利,案件进展较为理想。


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再审典型案例

成都市万全工具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再审案件,我方观点获得最高院支持,指令北京高院再审。

quna在先注册域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阶段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恒都诉讼观点,判定近似域名可以长期共存,本案被最高院选为2014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件。

英特莱发明专利侵权系列案件,再审阶段转由恒都代理且恒都观点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取得案件最终胜利。

金狐狸系列案件,对未注册商标同样能够许可他人使用,恒都观点在再审阶段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并入选2013年度最高法院年度指导案例。

NUXE二审案件,被北京市高院列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恒都的诉讼观点在再审阶段同样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支持。

泰山龙案件,明确商标近似的认定要关注其知名度及显著性,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并被北京市高院列入2012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再审阶段恒都观点亦喜获最高人民法院支持。

凯赛专利署名权侵权案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恒都观点已得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充分支持,本案被誉为2012年“中国专利第一案”。

知识产权其他典型案例

华为与三星侵害发明专利权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案件,案件难度大,但均获法院支持,一审为客户争取到高达8000万判赔额,二审维持了一审的高判赔额。

天津联力化工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案件,一审法院支持我方观点,为客户争取到了880万的高判赔额,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驳回对方起诉,为客户取得案件连胜结果。

艾欧史密斯(南京)水处理产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对方100万元诉求赔偿额,为客户赢得了胜诉。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民事诉讼二审案件,法院支持我方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客户避免了103万的赔偿。

吉林省诚毅车桥悬挂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民事诉讼一审,为客户赢得了80万的判赔额。

山西安捷尔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二审案件,实现二审逆胜,二审法院改判对方侵权。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二审系列案件,为客户取得了二审逆胜、撤销一审判决的胜诉结果。

南通鑫鑫体育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为客户取得了一审逆胜、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结果。

连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为客户取得了一审逆胜、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结果。

张某某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为客户取得了一审逆胜、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结果。

张某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一审系列案件,为客户取得了一审逆胜、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结果。

南通天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民事诉讼一审,为客户无效掉对方的专利,民事诉讼案件因无效掉对方涉案专利取得胜诉。

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发明专利权权属民事诉讼二审案件,案件难度大,在经过攻坚后,最终获得胜诉的结果。

潘某某与某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案件难度大、经过我方努力,最终成功维持专利权有效且一审法院判决对方侵权。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二审案件中,我方观点获得二审法院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华为与三星发明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双方在通讯领域具有高知名度,案件难度系数大,经过我方的不懈努力,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终于为客户实现了胜诉的结果。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为客户维持了专利权。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最终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我方观点获得复审委支持,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

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实现二审逆胜,撤销一审判决、商评委裁定,要求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三品王二审案件,我方观点取得法院的支持与认可,且北京高院法官对此案件的具体点评刊登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

天津利鑫达二审案件,法院认定个体工商户的商誉影响力可以延续,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被北京高院评为2015年重点疑难案件。

捷安运输案件,二审法院通过认定对方补充复审理由不符合法定程序,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被北京高院评为2015年重点疑难案件。

2015年代理曼▪胡默尔有限公司与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二审案件,入选2014年QBPC年度最佳案例。

2014年代理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诉江苏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入选2013年QBPC年度最佳案例。

赛科医疗案件二审法院采纳补充证据,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并被北京市高院列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企鹅衡器案件二审法院综合考虑判断商标近似性的考量因素,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商评委裁定,并被北京市高院列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泰格案件二审法院认为商标近似判断应综合考虑在先商标具体情况,被北京市高院列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羊栖菜案件明确认定通用名称需考虑的公众范围,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并被列入2012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安琪酵母案件认定驰名商标同类商品亦可适用跨类保护的观点得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并被列入2011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永和系列案件及参与的艾礼富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年10件具有典型意义、最有影响力的商标事件之一。

潍柴系列案件被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件,同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2010年十件具有典型意义、最有影响力的商标事件之一。

《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指导案例

亚平YAPING及图商标案件,二审法院认为其与“邓亚萍”有一定关联,但不足以认定为不良影响,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被北京高院列为指导案件。

中江国际案件,二审法院明确表示认定行政区划地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应以相关公众作为判断主体,并综合考虑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被北京高院列为指导案件。

崂仔案件,综合考虑商标知名程度及他人恶意程度,二审法院成功认定商标标识存在一定差异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并将其列为《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指导案件。

银翔YINXIANG及图驰名商标认定案件,二审法院明确表示在遵循个案认定的基础上,驰名记录可作为其他案件中认驰的重要证据,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被北京高院列为指导案件。

盛丰案件,二审法院对在先商号知名度进行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影响因素,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被北京高院列为指导案件。

妙品案件,二审法院明确表示商标转让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通常情况下,官方会依职权将案件当事人变更为利害关系人,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被北京高院列为指导案件。

针对帝一酒及图商标,相关公众通常会将其作为商品包装装潢加以识别对待,认为其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北京高院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司法审查》中引用并说明其具有商标能力。


资本市场典型案例

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

为北京冲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时代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铀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富润德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日盛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宁波梅州保税区万邦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广弘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深圳前海道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华融呈东(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壹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杭州汇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入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淳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大变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腾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类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疆金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重大变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弘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证券类专项法律意见书(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广西丰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中经瑞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实际控制人变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有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上海雅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盘古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类重大变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杭州润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证券类专项-整体法律意见书

为山东兴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专项变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晋建私募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股权类新登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私募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国投母基金投资设立私募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设立某创新专利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设立某创业投资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设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入股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合作设立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客户发起设立某平行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30亿元的基础设施并购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客户发起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设立私募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某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首次申请备案基金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重大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业务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某彩票网201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保险服务集团二次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某教育集团纽交所上市项目

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某国际学校纽交所红筹上市项目

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某民办职业高等教育机构纽交所红筹上市项目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中国建筑A股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上海某影视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某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优先担保票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公司发行2015年第一期、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保险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银行发行次级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兼并与收购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中国建材收购南方部分省份水泥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融资方律师为北京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某银行收购合肥某信托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被收购方律师为某公司投资100%收购某餐饮集团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中国森林收购某餐饮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某医药系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某医药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某集团收购北京某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某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内支付卡服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某传媒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某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公司与投资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国际医疗基金投资某生物技术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某能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某网络科技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资管计划份额并受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间接投资某影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基金投资某专利技术开发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公司投资北京某生物科技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公司律师参与山东某集团下属8家企业职工股权处置项目

为中国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合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某作为公司律师为某控股集团私募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某教育集团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律师参与对其下属学校进行的独立核查项目


境外投资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大型央企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水电合资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某大型央企在蒙古投资设立发电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投资人律师为中信建设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上市公司注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银行与金融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保险服务集团二次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保险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银行发行次级债项目及收购某信托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收购方律师为某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内支付卡服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媒体采访

“一个人改变世界很难,所有人一起改变世界却很容易”,《中国律师商学院》,2013年12月16日第100期。

“不要将驰名商标的保护盾变成尖利的矛”,《中国律师商学院》,2013年11月8日第83期。

“加多宝一审败诉 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81万余元”,《中国广播网》,2013年12月21日。

“‘好丽友’维权终有斩获”,《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2013年11月12日。

“保护立体商标应考虑构成要素的显著性”,《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年3月22日。

“作家维权背后:公司化模式浮出水面”,《每日经济新闻》,2012年7月13日。

“汉王易博士对簿公堂 电子书行业面临标准之痛”,《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2月23日。

“欲诉预装盗版软件者 微软维权被指成利益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0年12月1日。

“影著协明晰网吧电影版权收费标准 时间未确定”,《北京商报》,2010年5月10日。

“恒源祥商标纠纷升级‘羊头’落谁家仍是谜“,《每日经济新闻》,2010年1月5日。

“频繁循环诉讼 专利无效成利益博弈暗器”,《每日经济新闻》,2009年12月16日。


培训演讲

《诉讼律师的价值再认识——司法改革中的新动力》,2015北京知识产权发展沙龙新春年会暨“法治中国与知识产权事业的未来”论坛,2015年1月23日。

《新商标格局下的商标行政诉讼审判》,恒都与国际商标协会(INTA)圆桌会议,2014年8月。

《如何破解商标行政诉讼的六大难题》,第八届企业知识产权年会,律商联讯(LexisNexis)在深圳举办,2013年。

《如何破解商标行政诉讼的六大难题》,ALB论坛,2013年11月27日。

《商标基础知识培训》,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会议,2012年。


公益活动

2015年,江锋涛律师代表恒都同云南大学法学院签订了“恒都律师奖助学金”。

2015年,江锋涛律师代表恒都同云南大学法学院成立了“教学实习基地”。

2015年,江锋涛律师代表恒都参加了长江商学院主办的“情系教育,爱在老区”福建公益行活动。

2014年,江锋涛律师代表恒都参加了长江商学院主办的南宁公益行活动,并进行公益捐助。

2014年,江锋涛律师代表恒都参加了长江商学院举办的“长江红领巾书屋公益计划”,为贫困小学捐助“红领巾书屋”。


个人荣誉与社会评价

江锋涛律师带领恒都律师事务所所获荣誉

2018年,年度成长律师事务所—中国律所高峰论坛

2016年,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所审案件数前25强律所--绿格

2015年,最值得关注律所—ALB

2015年,特别关注律所--LEGALBAND

2015年,最佳雇主奖--ALB

2015年,领先律师事务所--LEGALBAND

2015年,国内优秀律师事务所--MIP

2014年,中国十佳成长律所--ALB

2014年,最具潜力律所提名奖—ALB

2014年,最值得关注律所--ALB

2013年,最具潜力律所提名奖--ALB

2013年,中国十佳成长律所--ALB

江锋涛律师带领商业诉讼团队所获荣誉

2017年,中国地区最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律所--Lawyer Monthly

2017年,杰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事务所-- Finance Monthly

2016年,中国地区最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律所--Lawyer Monthly

2016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ALB江锋涛

2015年,中国地区最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律所--Lawyer Monthly

2015年,业界卓越律师--LEGALBAND江锋涛

2015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ALB江锋涛

2013年,中国第三届百强大律师--江锋涛

2012年,诉讼律师事务所提名奖--ALB江锋涛律师带领知识产权团队所获荣誉

2019年、2018年,年度“十佳”知识产权律所—强国知识产权论坛

2018年,入选商务部律师事务所库-贸易壁垒调查与应对子库-境内律师事务所(337)

2018年、2017年,领先律师事务所--LEGALBAND

2018年,著作权领域中国年度最佳律所--Finance Monthly

2018年,钱伯斯受认可律所

2018年,知识产权(专利及商业秘密)领域年度卓越律所--商法

2018年,专利行政诉讼TOP10、商标行政诉讼TOP10,知识产权诉讼优秀代理机构--知产宝& IPRdaily

2017年,中国杰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2017年,商标争议业务中国杰出律所--MIP

2017年,钱伯斯受认可律所

2017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贡献奖--中华商标协会

2017年,年度卓越团队--知产力2017年,钱伯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代理数量TOP1”

2017年,精诚合作奖--知产宝

2016年,最佳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事务所--LEGALBAND

2016年,钱伯斯受认可律所

2016年,IP STAR--MIP

2016年,领先律师事务所--LEGALBAND

2016年,IPR影响力十大机构--GIPC

2016年,星级专利代理机构--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6年,综合榜、专利行政榜、商标行政榜TOP10--知产宝

2016年、2015年,中国杰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2015年,A+星级律所--知产宝

2014年,中国杰出知识产权诉讼团队

2014年,中国十佳专利事务所

2013年,最佳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事务所江锋涛律师带领资本市场团队所获荣誉

2016年,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IAMAC)联席会员

2016年,中国证券业协会(SAC)会员

2016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CAPE)常务理事机构

2016年,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ZVCPE)理事单位

2016年,中华股权投资协会(CVCA)联席会员

2015年,年度杰出交易律所【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商法】江锋涛律师个人所获其他荣誉

2019年,年度十佳反垄断律师--强国知识产权论坛

2019年,2015-2018年度朝阳区优秀律师

2018年,年度十佳知识产权大律师--强国知识产权论坛

2018年,中国顶级律师—LEGALBAND

2018年,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律师

2017年,年度十佳知识产权律师--强国研究院2017年,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律师

2017年,年度最佳商标诉讼律师--强国研究院

2017年,中国顶级律师—LEGALBAND

2016年,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律师

2016年,中国顶级律师—LEGALBAND

2015年,钱伯斯亚太地区行业领导者

2014年,中国十佳知识产权诉讼律师


第三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第三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企业IP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篮协仲裁委员会首届仲裁员

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AIPPI)专职委员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法律应用专业委员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东南亚法律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AIPPI)个人会员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北京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常务理事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东城区青联委员

云大法学专业北京校友会会长

云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北京重庆企业商会副会长

云南大学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文章来源:强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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