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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版权之争结果引两会热议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admin    时间:2017-03-14

 

      据《人民政协报》3月13日报道,曾经引发公众热议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日前终于尘埃落定。2月28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经过多轮听证之后作出最终裁决,拼音“zhongguohaosheng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的名称权都属于荷兰Talpa公司,而唐德影视自2016年1月8日购买了荷兰原版模式,这也意味着唐德影视拥有《中国好声音》商标的完全使用权。而此前一直声称拥有这一节目名称的灿星公司方面被宣告并不拥有这一权利。


      围绕《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硝烟散尽,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却余波未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展开热烈探讨并建言献策。


      作为一档全球知名的歌唱类真人秀节目,由荷兰Talpa公司开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VoiceofChina》)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通过模式授权的方式引入中国,至2015年已经成功在浙江卫视播出了4季。


      2016年1月8日,因为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的合约到期终止,Talpa公司随后将这档节目的知识产权授予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但是灿星公司并没有停止在全国各地举行所谓“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的海选。


      荷兰Talpa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16年1月15日针对灿星公司的关联方星空华文公司和梦响强音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


      鉴于灿星方面筹备的节目当时正处于全国海选阶段,并将于当年6月开始录制,拟于2016年7月正式播出,为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更多侵害,获得荷兰Talpa公司全面授权的唐德影视于2016年6月初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诉前保全的申请。


      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方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全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在灿星公司提出复议申请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公开听证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4日针对灿星公司等机构提出的复议申请做出裁决:维持该院此前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在同一时间段内,荷兰Talpa公司的法律维权行动也在进行。在经过8个多月的等待后,香港国际仲裁庭终于对“中国好声音”这一节目的中文名称归属问题做出了最终的裁定。至此,《中国好声音》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清晰归属于Talpa公司和唐德影视。


      另据了解,唐德影视已经于2016年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1亿元。


      尽管2016年7月4日以后,灿星方面已经遵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诉前禁令改变了节目的名称,但随着香港国际仲裁庭的裁决生效,国内两起相关的诉讼也将陆续开庭,灿星方面将为在2016年7月之前长达半年的侵权行为付出代价。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分析,尽管灿星公司将自己所谓的“原创节目”改名后播出,但由于节目实际上是由已经制作了4年《中国好声音》的团队操刀,且除了转椅等个别模式点出现了变化之外,该节目在基本赛制、理念上与风靡全球的《好声音》节目并没有太大区别。所以,灿星公司在2016年7月后制作播出的“原创节目”是否在模式上侵权,也存在巨大法律风险。


代表委员建言

“对于侵权者而言,即便是罚款10次,都是赚大于赔。这个顽疾痼疾,只有通过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才能根治。”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宋北杉


“内容产业其实最核心的就是版权,所以我们在很多领域呼吁知识产权的建立。下一步包括音乐、文学、动漫等等都会越来越正规化,越来越跟全球靠齐。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一个市场价值越来越大的有机生态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


“从资金到汗水,每项创新成果凝结的心血都不可估量。知识产权被窃会直接导致投资人收益受损、创新者丧失动力和热情,研发难以为继。”

——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


“当前,假冒伪劣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品牌的毒瘤,必须毫不手软坚决打击,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惨痛代价,要坚决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新成果,为企业乐于创新、敢于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当前各类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挫伤了企业研发的信心。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不够高,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政府应从法律上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以此提升企业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投资总监袁利群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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