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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文艺作品的通知
国知联盟发(2017)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成《规划》中的知识产权法律完善、保护、专利质量提升、强企、投融资服务、文化建设等任务,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升级,提升实体企业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传播知识产权理念,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弘扬诚信守法美德,展现产业精英风采,现面向全国开展知识产权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内容
征集原创作品,包括歌曲、小品、相声、短剧、电视剧本、电影剧本等作品。内容要围绕传播知识产权理念,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弘扬诚信守法美德,展现产业精英风采为主题,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满浓郁时代气息,体现知识产权文化特色,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作品要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便于记忆和普及。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鼓励创新。
二、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面向全国单位和个人,投稿时需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其中,歌曲类投稿作品词曲不是同一作者的,要分别注明。
2、征集作品需提交作品电子版。原创歌曲要求是词曲合一的简谱;小品、相声、短剧作品应在8分钟以内。
3、征集作品应紧扣主题,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或公演过。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投稿者承担法律后果。
4、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截稿时间:2017年8月20日。
三、评选办法
联盟将对参选作品组织专家初审,经初审后确定入围作品。专家评委将对入围作品按类进行终审评比,每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金奖励。
四、有关要求
1、作者承诺,征集作品经初审入围后,版权即归联盟所有,作者无权再对作品作出任何处置;
2、作者在截稿后15日内未收到入围通知的,可自行处理作品;
3、作者对入围作品以任何方式擅自公开的,除退还奖金外,还需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对电视剧本、电影剧本类作品,未来获得版权收益的,按作者70%联盟30%比例分配;
5、作者只要提交作品,即视为接受上述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65-6664
电子邮箱:nipiu@intelland.net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1号
邮政编码:116001
国家知识产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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