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洗稿”的侵权判断-亚洲精品一区二区精华液,亚洲精品国产一区二区精华液,一区二区三区国产精华液区别
微信
En/登录|注册
En/登录|注册
没有账号?去注册>>
姓名:
账号:
密码:
公司:
职务:
已有账号?去注册>>


热点文章推荐

强国研究院推出企业高管和合伙人高级管理培训沙龙

8月23日下午,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在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举办了别开生面的“强国知识产权...[详细]

以评估认证助推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有价值,产权有边界。此前,电视剧《锦绣未央》疑似抄袭等事件,将IP剧的知识产权保护纠葛...[详细]

网络小说“洗稿”的侵权判断

作者:admin    时间:2019-10-23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北京汇文立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汇文立业公司)与被告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尊软公司)、被告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岸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尊软公司和上岸公司共同赔偿汇文立业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汇文立业公司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依法享有小说《窃玉生香》(下称权利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转授权及维权权利。尊软公司在其经营的“啃书星球”网站(www.ibananas.cn)和“啃书星球”APP上提供小说《玉石圣手》(下称被诉作品)的在线付费阅读;上岸公司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啃书星球”上提供被诉作品的在线付费阅读。汇文立业公司经比对认为,二被告传播的被诉作品与权利作品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构成对权利作品的抄袭,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汇文立业公司就权利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汇文立业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尊软公司与上岸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文章来源:强国院微信公众号;
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完整出处与作者信息;本站首发文章,文章不代表QGIP.NET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文章

电话:+8610-62531820

微信公众号:powernation 微博:IP强国

汇款信息: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农大南路支行,账号:110011758000530011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A座103 邮编: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