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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F】杨萍: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发展与新机遇

作者:杨萍    时间:2018-09-19

 

导读:在2018年强国知识产权论坛上,杨萍老师较为全面的总结了近年来商标评审工作的八个重点,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四个重要方向:强化商标确权保护、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法律适用和审理标准统一、完善商标评审信息化建设。这对今年的商标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杨萍: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午好!


六月仲夏,万物茂盛。非常高兴在这一美好的季节相聚于此,与各位与会嘉宾共同探讨“新时代下知识产权强国的理论、法律和最佳实践”的热点话题,一起分享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实践。借此机会,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2018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

 

当今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一个月多前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重要主旨演讲,郑重宣示了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引发国际社会强烈共鸣和热烈反响。其中,专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再一次向世人传递了中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也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不断发展起来的。商标评审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包括依法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不予注册复审决定、撤销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裁决以及无效宣告复审决定。


过去的几年,商标评审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推动商标评审工作走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的新时代。


一是评审申请持续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提升了18位,开办企业便利化程度上升了65位,新设企业在第三产业占比80%,企业活跃度保持在70%。2017年,我国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平均每天增长1.5万户,加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每天新增4.5万户。商事制度的改革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催生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与之相适应近三年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以年均33%的增速屡创历史新高。


2015年收到评审案件申请11.76万件,同比增长34%。2016年收到评审案件申请15.61万件,同比增长32.77%。2017年收到评审案件申请20.52万件,同比增长31.45%。2018年1月至5月,收到评审案件申请9.77万件,同比增长28%。


二是审理质效大幅提升。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高效便捷的职能,依法审理大量评审案件,在申请量连年持续走高且审理人员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案件审理数量继续保持在高位,审结量和结案率大幅上升。

2015年审结评审案件10.89万件。2016年审结各类评审案件12.52万件,同比增长14.9%。2017年审结各类评审案件16.89万件,同比增长34.87%。2018年1月至4月,审结评审案件9.54万件,同比增长50%。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评审申请量和审结量连年刷新,审结量与申请量实现动态平衡,整体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同时,也体现出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主体对商标行政保护的旺盛需求和充分信赖。这说明商标的价值变得更高了,企业利益的诉求增长了,市场主体对商标行政保护的信心增强了,对商标评审案件审理结果的公平公正性更加的认可。


三是制止恶意注册力度加大。我们都注意到,由于商标申请量的居高不下,商标评审案件随之持续大幅剧增。这一方面说明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断增强,要求予以商标行政保护的刚性需求不断上涨,另一方面申请数量过高和增速过猛,市场上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


在审理实践中, 我们加大对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以及第四十四条一款等,对超出使用需要之外的恶意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或予以无效。同时,加强打击恶意抢注专题的研究,细化恶意抢注行为的类型和法律适用,探索建立“黑名单”约束机制,不断完善保护机制,规制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是口头审理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查明评审案件有关事实,规范评审案件口头审理程序,2017年5月制定并发布《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从商标评审书面审理为主到辅之以口头审理,案件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对证据证明力有无及大小进行质证,有效地保障了商标当事人知情、辩论、质证等权利,体现了与现行商标评审制度的衔接和契合。


《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颁布后,依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案件审理的需要,我们先后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驳回复审案和无效宣告案进行了口头审理。口头审理的推出是商标评审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新进展,这一举措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成为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的一个亮点。


五是裁文公开效果良好。按照“有序公开案件裁决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评审裁决文书。自2016年12月起,每月以随机抽取方式公开60件商标评审裁决,共计710件。2017年12月15日,商标评审裁决全面即时公开系统上线试运行,公开裁决书1573件。2017年12月28日全面及时公开上线正式运行,除依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外,全部裁决文书作出裁决后均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在商评委网站《评审文书》栏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商标评审裁决文书的公开发布,为当事人和公众及时了解商标评审行政程序和结果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有提高了评审裁决的透明度,有效地发挥了商标评审的价值功能。


六是驰名商标认定回归立法本意。我国商标品牌建设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在经济发展中逐步起步并完善的。驰名商标是国际通行的法律概念,目的是对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国际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市场原则,实行按需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对驰名商标的认识要回归到法律保护的本源,即将驰名商标的认定回归到国际惯例。


遵循这一原则,我们在审理过程中让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践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市场经济相接轨,淡化行政保护的色彩,对确有扩大保护需求的商标评审案件予以认定和保护。自2017年1月起,在相关评审文书中不再使用“认定驰名商标”字样,代之表述为“已达到驰名程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七是应诉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决均要接受司法审查。2015年一审被诉案件7632件,同比增长2.4%;二审被诉案件2015件,同比下降0.15%;再审案件224件,同比增长286.2%。2016年一审被诉案件5345件,同比下降30%;二审被诉案件2482件,同比增长23.4%;再审案件197件,同比下降12%。2017年一审被诉案件9310件,同比增长74.2%;二审被诉案件2228件,同比下降10.2%;再审案件249件,同比增长26.4%。


三年来,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总的特点是应诉率低且呈平稳走势,商标评审裁决能够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商标评审裁决与司法判决适用标准逐步形成共识,商标评审案件裁决质效与社会效果稳步提升。


八是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商标评审委员会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在评审信息化建设中,重点做好评审案件审限管理、网上申请、纸质文件电子化和评审文书即时公开等4个项目研发工作。其中,审限管理、评审文书即时公开上线已经正式运行。通过推进评审信息化建设,提升了案件审理的科学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了商标评审工作效率。

当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正走进一个新时代。这个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给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是强化商标确权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商标评审工作机制,强化合议制,推进裁决文书上网、口头审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商标评审行政保护的权威,彰显法治精神,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是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在大量的评审案件中,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涉及单方当事人,其数量占评审案件的85%左右,关系到众多市场主体将其注册商标早日投入市场。我们将在确保各类案件审理效率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审理此类案件,力争将审理周期压缩至7个月之内。


为加快驳回复审案件审理进度,兼顾效率与公平,一般情况下不再等待引证商标权利状态的确定。同时,希望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一次性提交所有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理由和证据材料,这样可以减少3个月等待补充证据的时间。


三是推进法律适用和审理标准统一。要不断积累和总结办案规律,规范案件审理标准,提升评审审理质效,统一案件裁决尺度。要认真研究公众意见建议反馈,积极探索并加强对商标评审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要健全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加强对败诉案件信息的分析及反馈,不断推进法律适用和审理标准的统一。


四是完善商标评审信息化建设。以智能制造为导向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来袭,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商标评审工作深度的融合。要重点做好网上申请系统、纸质文件电子化和审理流程信息网上查询,继续压缩纸制档案数量,逐步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评审文书电子送达和评审案件审理流程信息公开。2018年年底前实现单方当事人案件,即驳回复审网上申请,2020年实现双方当事人案件,即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以及无效宣告复审的网上申请。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六月仲夏的季节充满生机并富有挑战,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希望。相信并预祝大家在这个万物茂盛、生机盎然的时节里,一起编织知识产权强国的美好愿景,共同携手迎接知识产权强国的明天!

 

文章来源:强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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